第39章 有缘千里来相会-《我在诏狱看大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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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寿宴”那晚,杨休羡把这两个醉鬼一起扔进了之前万达睡过的那间偏房里。

    梅千张夜里朦朦胧胧醒来。发现一个俊俏书生趴在他的胸口呼呼大睡,把他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借着月光,他看到这少年书生的面颊毛绒绒的,像是夏天的蜜桃的白色绒毛。嘴巴翘翘的,像是涂上了一层蜂蜜。

    他睡得迷瞪瞪,嘴里念念有词。

    梅千张好奇地凑过去听了一会儿,哭笑不得地发现他低声念着“好吃,真香……”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吃东西的美梦呢。

    回想起一早上,他张开双臂,拦在那个冷面男身前,救下自己的时候,那副“英勇模样”的模样,梅千张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加速。

    他伸手捏了捏邱子晋的肩膀,心想那么单薄的身子,谁给他冲出来救人的勇气的?

    梅千张突然有些后悔,对那个姓杨的说这个书生身上有股酸腐臭了。

    他低下脑袋,凑近小书生的脖颈边,重重地嗅了两下,只闻到一股酒香,又加上一股糖果蜜饯的味道。

    分明是个香喷喷的小东西啊……

    梅千张一手枕在脑后,一手搭着邱子晋的后背,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大人,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?透个底呗。”

    进了桂林城,为了等待杨休羡和邱子晋,万达找了城门附近的一座茶楼,在二楼临窗的位置要了壶,又要了几个茶点,边吃边等人。

    梅千张捏起一块点心放进嘴里。

    啧,跟上回偷来的那盒压根不能比。

    心里想着,更是觉得身边这位“万大人”越发神秘起来——最近京城衙门里选官,难道还要考厨艺不成?厨艺越好的,官做的越大?

    “那个路引……是真的对不对?”

    他伸出一根食指,指了指万达怀里露出纸张的一角。

    刚才进城的时候,他们又被盘查了一遍。

    结果那个守门的只匆匆看了一眼,就将他们几个放了进来。都没有多问一句话。

    可见这个“路引”做的有多逼真。

    话说这桂林城,梅千张也不是没来过。

    不过都是等天黑无人之后,要么翻墙进来,要么就是扮做乞丐之流混在城郊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拿着伪造的假路引进来的。不过每次都是心惊胆战,就怕被认出了假身份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谁发明了“做贼心虚”这个成语,倒是形容的挺贴切的。

    可不就是走在路上别人多看了他一眼,他就觉得是来抓自己的呢。

    像这样光明正大从城门口走,对于梅千张来说,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。

    别说……堂堂正正地走在阳光下的感觉,还挺不错的。

    梅千张抬头看了看太阳,有点莫名的感动。

    “就算是当官的,按照律法规定,也不能虚开路引,或是携带空白路引,这可是大罪。所以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?”

    他恬着脸,继续纠缠。

    万达斜着眼睛觑他,端起茶杯,慢悠悠地喝了口茶,“如果你有机会同我们回京城,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到时候吓不死你。

    在万达这里碰了一鼻子灰,梅千张自然更不会去招惹高会。

    恐怕就算招惹了,对方也不会搭理他吧。

    梅千张看着万达把路引往衣兜里塞了塞,心想如果有了这个玩意,以后还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……等走的时候,一定要把这玩意拿到手。

    管他们那么多呢,他们是什么官什么来头,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大不了等到了下一个港口,再寻个法子逃脱出去。然后转回小港去,把干娘接走,他们娘两个从此浪迹天涯也没什么不好。

    有他梅千张一口吃的,就有蓝大娘子一口汤喝。反正供养她一辈子就成。

    这群人不知道梅千张的身世,其实他自己也是糊里糊涂的。

    他从小就是在行院长大的,只知道自己的亲妈在行院里的花名叫做“梅娘”。

    梅娘当年是蓝娘子手下的花魁,也是桂林府出了名的大美女,恩客无数,美名远扬。

    二十多年前,她稀里糊涂,也不知道和谁珠胎暗结,肚子被人搞大了。

    发现的时候已经打不掉了,无奈只能生下来。

    生下他不久之后,梅娘就跟着一个人给她赎身改籍的客商从良去了。

    他娘临走前,将他交托给了蓝大娘子,说以后等自己安稳下来再回来寻儿子。

    所谓“安稳”下来,具体要多久谁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反正一直到梅千张长到十三四岁,离开行院那天,都没见过哪个贵妇人前来行院认回亲生儿子的。

    母亲是什么呢?

    对他来说,只是给了他“梅”这个姓氏的人吧。

    五六年前,蓝大娘子自觉老了,不愿意继续倚门卖笑了。她将行院交给了年轻的后辈,一个人坐船来到了这个小港口。

    见到这里民风淳朴,安宁和谐,就花光积蓄在山上买了栋屋子,自己一个人开始了独居生活。

    梅千张那时候也已经十多岁,男孩子在行院里毕竟不方便,他又不想做小官人,更不想做龟公。

    离开行院后,他就跟着乞丐,混混,地痞们到处瞎混,成为了一个流浪儿。

    他可能天赋异禀,虽然没有正经读过书,却是学什么都快得很。

    跟瞎子学算命骗人,跟跑江湖的学各种耍把式,跟小偷学“手艺”,渐渐地,竟成了一个满身异能的奇人。

    他跟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师傅们在西南边的各个城寨里到处游走。白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休息,晚上则要么偷盗,要么赌钱玩乐。

    每日都是这般醉生梦死,今天不知道明天要做什么。

    今天偷到一分,那就花掉这一分。

    明天天双手空空,那就饿着肚子挨日子呗。

    完全不知道活着的意义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,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年。后来有一回,他无意中来到了那个永州府治下的小港,见到了久违的干娘。

    看到蓝娘子一个人过的孤苦伶仃,全然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风光气派,他突然心酸起来,决定以后要好好供养她,给她养老送终。

    白得了那么大一个小伙子做儿子,蓝大娘子自然也是高兴的。

    蓝娘子觉得他这样瞎过日子也不算回事儿,就让他去找一份正经工作,以后做个普通人,娶妻生子,踏踏实实地过日子。

    他也不是没有去找正经的活计,但他是个“黑户”。生下之后,梅娘不愿意儿子以后也成为乐户,只能做贱役,就没有将他登记在行院的黄册上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根本没有什么正经商户和人家愿意找他做事。来寻他做事的,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……

    二来么,他之前做贼做惯了。正经做工,踏实赚钱,辛苦一个月,还不如做贼的时候半天赚得多,对他而言过于折磨。

    所以兜了一圈,还是做回了贼。

    不过那时候的他,已经不满足于做小偷小摸了。

    他蹲在茶馆外头听人说书,说宋朝的时候有个侠盗叫做“我来也”。

    也同他一样,满身本事,高来高去,劫富济贫,深得宋朝临安百姓的喜爱。是他们做贼的里头,数得上的“义盗”,堪称“贼祖宗”。

    于是他决定也要向“前辈”学习,做一个大明朝的“我来也”。

    因为他名字里头有个“梅”字,所以就给自己取了一个诨名,叫做“一剪梅”。每次得手后,也跟“我来也”一样,在墙角上画一枝梅花做印记。

    学着“我来也”的风采,他也开始专门偷盗有钱人和贪官。转手把大部分的赃物换了钱,散播给穷苦的百姓。

    剩下的,捡得他觉得好看的,有意思的,就带去给干娘,放在干娘的那间小屋里给蓝娘子把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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